一、正确的办会方向。行业协会要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产业发展需要,以双向服务为宗旨,以行业服务、自律、协调、维权为工作重点,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政府和企业共同构建和谐的市场运行机制。
二、坚持基本原则。行业协会的建设要坚持市场化原则、政会分开原则、自主办会原则和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的原则。
三、运行机制。行业协会要建立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和秘书处办公会会议制度,健全以协会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协会的组织建设、工作部署和经费使用等事项要实行民主、协商和集体决策,形成正常、有序、民主、高效的运作机制。
四、企业与行业资深人士相结合办会。行业协会要建立以企业家与行业资深人士相结合的领导主体,其中现职企业家所占比例不低于2/3,会长不能驻会办公的情况下,常务副会长须驻会办公。以企业领导身份担任协会副会长以上职务,在任期内离开企业领导岗位的,要在三个月之内主动提出辞职。行业协会要及时调整补充缺位的会领导。
五、工作机构。行业协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要有独立办公场所,公平、公正地开展工作。秘书处不得依托某一企业或设在会长、副会长单位。根据协会职能定位和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分会和工作委员会等设立应根据程序报批。
六、人才队伍建设。行业协会秘书长必须是专职,秘书长要熟悉行业管理和本职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秘书长人选应采取回避制度,一般不在会长、常务副会长或驻会副会长单位产生,以增强其代表性。秘书处要配备一定的专职工作人员,形成熟悉行业、企业和专业,中青年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的职业化工作队伍。
七、业务建设。行业协会要依据职能定位和形势发展需要,确定业务范围、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使协会工作贴近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贴近市场需求,贴近行业发展。
八、行业代表性。行业协会的领导和单位会员的配置要充分体现行业内各类领头企业和各县(区)的代表性,企业会员要达到同行业企业数的50%或行业产值的60%以上。
九、行业自律建设。行业协会要建立和完善行规行约。已经制定行规行约的协会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没有制定行规行约的协会要尽快制定出符合本行业特点的行规行约。
十、“一业一会”原则。行业协会建设应把握“一业一会”原则,原一业多会的要按照集合资源,提高效能方便企业的原则进行整合,新成立的协会应按此原则建设。
十一、建立健全党组织。行业协会要加强党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条件成熟的应建立党组织,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行业协会的正确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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